Incoterms® 2020
Incoterms® 规则用于确定买卖双方之间的风险划分、运输费用与清关义务。它们不涉及货物所有权转移、付款义务或违约救济,且仅在合同中明确引用「Incoterms® 2020」时适用。十一条规则分为两组:七条适用于任意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,四条仅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。
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规则
以下七条规则适用于任何单一或多种运输方式,是 B2B 多式联运的首选方案。
- EXW – 工厂交货(卖方义务最小)
交货:卖方在其场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,不负责装货。
风险转移:在卖方工厂或仓库交付货物时转移。
清关:由买方办理出口与进口清关手续。
费用:买方承担全部运输、保险及税费。
适用:买方上门提货。提示:出口管制货物不建议采用,因为出口申报由买方负责。 - FCA – 货交承运人(B2B 交易的首选规则)
交货: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。
风险转移: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转移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清关,买方办理进口清关。
费用:买方安排主运输并投保。
适用:空运、快递及多式联运;非海运时用以替代 FOB。 - CPT – 运费付至
交货: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。
风险转移: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(风险在货物抵达目的地之前即已转移)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清关,买方办理进口清关。
费用:卖方支付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;保险由买方自行决定。
适用:卖方安排运输、而货物灭失风险较早转移的 B2B 多式联运。 - CIP –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
交货: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。
风险转移: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清关,买方办理进口清关。
费用:卖方支付主运费及最低险别保险(ICC C),双方可约定提高险别。
适用:卖方同时安排运输与保险的跨境 B2B 运输。 - DAP – 目的地交货
交货: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,置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并做好卸货准备,交由买方处置。
风险转移: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并交由买方处置时转移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清关;买方办理进口清关并承担进口关税。
费用:卖方承担至目的地的全部运费;卸货费用由买方承担。
适用:门到门运输 —— 货物随运输工具抵达买方所在地,由买方卸货。 - DPU – 目的地卸货后交货(原 DAT,Incoterms® 2020 中更名)
交货:货物在指定目的地从抵达的运输工具上卸下后交付。
风险转移:卸货完成时转移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清关;买方办理进口清关并承担进口关税。
费用:卖方承担运费与卸货费用;进口关税由买方承担。
适用:卖方在买方仓库卸货交付的 B2B 大宗货物。 - DDP – 完税后交货(卖方义务最大)
交货:货物在指定目的地交由买方处置。
风险转移:在指定目的地交货时转移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与进口清关,并承担进口关税与增值税。
费用:卖方承担全部运费、保险费及一切进口税费。高风险:卖方须熟悉进口国(地区)的海关法律;当地法律禁止境外主体办理进口申报时切勿使用 DDP。
适用:由卖方办妥全部进口手续后送至买方地址的交钥匙式交付。
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的规则
以下四条规则仅适用于海运及内河运输。
- FAS – 船边交货
交货:货物在指定装运港放置于船边。
风险转移:货物放置于船边时转移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清关(这是 Incoterms® 2020 中的实质性变更)。
费用:买方安排海运并投保。
适用:大宗散货;集装箱化的 B2B 货物很少使用。 - FOB – 装运港船上交货
交货: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上船。
风险转移:货物装上船时转移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清关,买方办理进口清关。
费用:买方支付海运费与保险费。提示:集装箱货物不建议使用 FOB —— 应改用 FCA,因为风险在集装箱交付承运人时(装船之前)即已转移。
适用:港口到港口的件杂货或散货海运。 - CFR – 成本加运费
交货: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上船。
风险转移:货物装上船时转移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清关,买方办理进口清关。
费用:卖方支付海运费;买方投保。
适用:仅限海运的散货运输。 - CIF – 成本、保险费加运费
交货: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装上船。
风险转移:货物装上船时转移。
清关:卖方办理出口清关,买方办理进口清关。
费用:卖方支付海运费及最低险别保险(ICC C)。常见误解:风险在货物装船时转移,而非抵达目的港时。
适用:由卖方安排运输与最低保险的海运。
B2B 运输如何选用规则
- 空运、快递或多式联运:FCA,风险转移点清晰。
- 卖方安排运输且需要保险:CIP。
- 港口到港口的海运散货:FOB / CFR / CIF;集装箱货物避免使用 FOB。
- 送至买方地址、进口关税由买方承担:DAP(不含卸货)或 DPU(含卸货)。
- 送至买方仓库、进口关税由卖方承担:DDP —— 须极为谨慎使用。
合同关键约定
- 务必写明地点,例如 FCA Shenzhen Incoterms® 2020。未写明地点的规则是不完整的。
- Incoterms® 规则不涉及货物所有权、付款条件、信用证安排或质量索赔;这些须在销售合同中单独约定。
- CIP 与 CIF 仅提供最低险别保险(ICC C)。高价值货物应明确约定提高险别。
Incoterms® 是国际商会(ICC)的注册商标。本页仅为参考性摘要,不替代 ICC 官方规则;具体以合同中约定的规则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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